就今天普遍使用的意義而言,“自然”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前者是指存在者之整體,即自然物的總和,在此意義上,它與“自然界”、“大自然”同義,後者則是指與人類活動和人工創造相對立的世界。事實上,當我們這樣去定義“自然”的時候,我們其實是在談論有關“自然”的觀念,即“自然觀”。從古至今,在中西哲學當中,有關自然的認識,即“自然觀”從來都是有差異的,這也隨之影響其各自的藝術態度和藝術表現形式。
中國傳統哲學中之“自然觀”及其對藝術的影響
“自然”在中文語境中之被作為名詞使用,始於日本學者對於“nature”一詞的譯介,日本學者溝口雄三和華裔美籍學者劉禾的研究已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在此之前,“自然”在中國思想當中,向來都是被作為形容詞使用的,如“自然而然”、“天然”、“本然”等。其最初的使用似可追溯至老子的《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處的“道法自然”不可望文生義地理解為“道取法自然”,因為,如此一來,似乎在道之上還有一個可效法的對象和本源——“自然”。按河上公本所注,“道法自然”乃是指“道性自然無所法也”,魏晉玄學家何晏亦言,“自然者,道也”,語與此同。顯然,道家所言的“自然”,乃是指“道”之狀態。
以上是從詞源學角度來梳理漢語“自然”的起源,若是從今日“自然觀”的哲學含義上來探究“自然”,則中國的自然觀可以說始於“陰陽”、“五行”等學說。二者分別從本體論和宇宙論角度闡釋了古人的“自然觀”。“陰陽說”始於儒家和道家的共同經典——《周易》中的陰陽相生原理,以及老子《道德經》中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同樣,“五行”說則早在《尚書·洪範》中即已提到,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五行”被認為是構成萬物的原始基質。到了戰國晚期,“五行”說得到進一步的深化和發展,並開始提出了五行相勝(克)相生的思想,而勝(克)、生的次序也隨之固定下來,至此,“五行”說具有了說明萬物結構關係和運動形式的功能。總之,“陰陽”、“五行”等素樸的本體論和宇宙論,可視為中國早期的“自然觀”。
在當代,隨著對人類有可能面臨的全球性災難的預感的加深,有意識地拒絕技術迷信和合理地認識和處理人類與自然的關係開始在不同的國家變得日益普遍,如20世紀60年代發生在美國西海岸的嬉皮士運動;伊朗霍梅尼和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以及歐美社會日益激進的環保主義者。事實上,西方當代藝術早已當仁不讓地加入了這一質疑的行列,如果說“大地藝術”還只是當代歐美藝術家對於回歸大自然的一種抒情性衝動的話,那麼“波普主義”則是對大規模機器複製文明的露骨的嘲諷。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當代藝術流派和創作活動均程度不同地發出了對人類無限制開發自然、人類中心論、消費主義等當代精神虛無症的警告,如達明·赫斯特的《金牛犢》,則顯然是對《聖經·舊約》典故的現代化用,意在警告人類利令智昏的拜物教;而風靡一時的立體電影《阿凡達》則無疑是在抨擊人類對世界的貪婪攫取和對宇宙和諧的破壞。
不過,相對於西方當代藝術的自覺,中國當代藝術界可以說處於一個相對尷尬的狀態,一來,中國傳統思想和藝術中與自然親近、和諧的精神理念隨著現代化敘事的不斷被神話和持續推進,早已成為一種過時的產物;二來,當西方人試圖向東方哲學和神秘主義尋求療救現代病的解毒劑時,我們不但不加反思地重複西方人所走過的人與自然對立、分離的老路,而且對於如何從自身的傳統資源中提供合理的要素以貢獻給當今處於危機中的人類則顯然沒有做好必要的精神準備,這便是當代中國對人類所面臨的普遍困境的一種“無所措手足”的尷尬和無力。